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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为、王扬南、谢维和谈《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

2018-01-23

深化产教融合笔谈会(一)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构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格局”。强调指出:“深化产教融合的主要目标是,逐步提高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程度,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用10年左右时间,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总体形成,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人才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重大结构性矛盾基本解决,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


这是由国家发改委主导、教育部等部委参与制定的十分重要的文件,标志着我国教育思想有了重要的突破,对高等教育、基础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未来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为挖掘这个文件的理论内涵,研究促进产教融合的政策措施和实践意义,评估我国教育产教融合的未来趋势和职业教育在其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国教育系统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职业技术教育》举办了“深化产教融合座谈会”。现将专家发言整理成的笔谈文章刊发如下,以飨读者。



以新思想为指导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周为


党的十九大刚刚闭幕,国办印发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对于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指导我们把习近平总书记教育思想转化为教育工作的生动实践,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乃至整个教育改革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形式和有效途径,也是办好职业教育应始终坚持的重要原则。近年来,我们积极引导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激发各方面创造活力,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坚持发挥行业企业作用。持续推进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调整重组62个职业教育行指委、教指委,基本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门类,形成了行业指导职业教育发展的有力载体。指导地方完善相关制度,积极探索校企合作的新机制,建立了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相关规章制度,如河南、上海、广西、江西、大连、宁波等地已颁布了促进校企合作的文件。二是着力提升行业指导能力。积极开展产教对话活动,自2010年以来举办了70多次,深化了产教对接与合作。推动并联合机械、有色金属、供销、水利等行业,分类制订专项政策,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合作育人、共赢发展。三是推动校企联合实施教育教学改革。我们与行业和企业一起制定了一整套教育教学标准。去年8月举办了一次新闻发布会,对若干年的工作成果进行了集中展示,包括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等。四是丰富校企合作形式。全国组建了1 400多个职教集团,覆盖了90%的高职和70%的中职学校,吸引了约3万家企业参与。指导组建了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化办学联盟等协作组织,启动实施了165个现代学徒制试点。


下一步,按照十九大关于“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国办《意见》的要求,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统筹领导。在国务院领导下,进一步发挥好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主动协调好教育、经济、劳动、就业等领域,吸引行业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形成部门协调、部省协同、行业企业参与的政策红利。二是打出政策组合拳。根据《意见》重点任务分工,制订实施方案,细化分工职责,把任务细化落实到若干具体项目。近期,我们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进一步激发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内生动力。三是开展大样本试点。围绕服务“中国制造2025”等重大战略,根据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遴选有较强代表性、影响力和改革意愿的省、城市、职业院校和企业,共同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意见》和《办法》,宣传职业教育领域产教融合成果和典型案例,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为各方自觉行动。五是做好基础工作。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专题研究,丰富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理论。



深化产教融合 完善校企协同机制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所长王扬南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国家层面对深化产教融合做出制度安排,将产教融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意见》要求通过深化教育改革,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培养大批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汇聚发展新动能提供有力支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深化产教协同,增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系统性


要通过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来解决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在结构、质量、水平上的不完全适应的问题。一要加快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努力办好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建立健全高校分类管理制度,加快高等职业学校分类招考,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建立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制度。二要强化职业教育的行业性、地方性特征。职业教育要主动融入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职业院校要结合区域功能、产业特点,走差别化发展的道路。三要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改造升级专业、改造既有专业,适应产业融合发展的需要。一产、二产类专业有机融入三产经营、服务等方面的内容和要求。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及新经济发展,积极开发人工智能、云计算、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领域新专业。


二、强化双主体作用,改革职业教育育人模式


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是职业教育的本质要求。深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既有利于提高职业院校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也有利于增强企业发展核心竞争力,对于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国家战略能力,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要注重发挥行业组织人才需求预测、用人单位职业能力评价作用,创新合作模式,完善治理结构,拓展合作内容与领域,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二要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对本行业职业岗位变化和人才需求的影响,校企共同确定人才需求的规格和水平,进行专业设置可行性分析,制订专业发展规划,紧跟新产业、新职业、新技术领域,促进学校专业设置结构与产业发展相适应。三要通过校企共同开发专业课程、共建实训基地和技术创新中心等措施,促进学生在真实职业环境中增强职业技能。对接最新职业标准,按照企业岗位所要求的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校企共同开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及时引入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促进专业教学内容、课程教材与行业企业技术同步更新。


三、聚焦“双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需要多部门协同发力。要通过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建立企业参与师资培养培训的长效机制,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管理制度顶层设计,从职教师资的结构、素质、能力和质量等方面破解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现实问题。一要落实好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支持在职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锻炼,真正实现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二要推动职业学校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深化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与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在培养培训方案开发和质量评估等方面的合作。三要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修订教师资格条例,将具有企业实践经验作为职业院校教师资格准入的必要条件,为从源头上加强“双师”素质建立制度保障。



新时代“产教融合”的新含义


清华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原副校长谢维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并不是仅仅从十九大开始,应该从十八大就开始了,所以我们对新时代的认识与研究要从十八大以来的有关资料开始。包括我们体会十八大以来五年砥砺前行的成就,包括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与产教融合政策的发展与演变。


需要进一步认识的是,产教融合作为中国教育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和政策,其本身的定位应该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中的内涵之一,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举措。产教融合的政策所具有的新定位与新含义也在这里。如果我们不能从历史的发展去认识产教融合新的含义,就很难体会政策的意义与价值。特别是由中共中央发布,而不是由教育部和发改委发布这样一个文件,所以它是全局性的文件,而不是局部的。这件事情可能要从这个角度考虑它的意义。以这个角度来说,它也是提升职教地位或者说充分肯定了职教这些年改革成绩很重要的一个文件。因为它充分肯定了这是过去作为职业教育的一项具体政策,并且把它提升为全局性的政策。所以,可以这么说,职教的改革在产教融合方面走在了全国高教的前头。而且,它也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一次重大机遇,千万不要错过了这个大好的战略机遇期。


当然,在充分肯定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成就,特别是产教融合政策的意义和价值的同时,也要看到它的内涵变化与发展。过去,虽然职业教育一直在强调产教融合,包括实施各种具体的产教融合措施,如集团化办学、现代学徒制、混合制的职业教育机构,等等,但是,我们也应该非常清醒地看到,这些产教融合的政策与措施,基本上是在政府主导的治理体系中进行的。在新的改革发展时代里,职业教育的治理体系发生了非常重要的政策性变化。例如,在2002年的《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就非常明确地规定,“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非常强调政府的主导;在2005年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仍然强调,“十一五”期间,继续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和“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在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中,政府对职业教育的主导地位仍然没有变化,如“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可是在进入新时代以后,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的政策表述就发生了非常重大的变化,例如,在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基本原则: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发挥好政府保基本、促公平作用,着力营造制度环境,制定发展规划、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等。”政府的地位和角色从过去的“主导”变成了“推动”,而要求职业学校更多地根据市场的引导进行办学。


由此我们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新的政策文件中所强调的“产教融合”已经从过去的政府主导的“产教融合”,转变为政府推动的“产教融合”。这是两种不同形态的产教融合,反映了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的变化。当然,这种新时代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的产教融合要求职业教育的管理部门和学校不断提高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在坚持职业教育办学方向的基础上,学会认识市场的发展趋势,根据市场与产业发展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产教融合的新要求。


来源 |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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